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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 涉及国家秘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强制性例外,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,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。在高考中,考试试卷分为三种形式:第一种是考生试卷,卷面上仅列明考试题目;第二种是考生答卷,在考生试卷的基础上留下了经过考试后的考生作答痕迹;第三种即是经过评阅后的考生答卷,在考生答卷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工作人员的阅卷痕迹,此类试卷中体现了相关高考评分标准。根据教育部、国家保密局联合制定的《密级规定》第三条第三项第二目的规定,国家教育地区(市)级统一考试在启用前的试题(包括副题)、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于秘密级事项;该规定第三条第三项第三目亦规定,国家教育全国、省级、地区(市)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后的评分标准属于秘密级事项。因此,高考的评分标准、评分细则在考试前和考试后均属于秘密级事项,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布。

     【龚震亚律师,联系电话18301725408,上海行政诉讼律师】 回到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