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震亚律师,联系电话18301725408。上海行政诉讼律师、Shanghai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yer、上海房屋征收律师,省级诗词协会会员。业务领域主要涉及行政诉讼、房屋征收及公房同住人拆迁补偿款分割等。执业证号13101201410776159。曾任职法院行政庭庭长,司法考试后离职。在法院期间曾办理民商事、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上千件。个人文字作品曾被《法制日报》、《人民法院报》、《中国法院网》等报刊网站刊登。
行政机关实施整村搬迁,即应对该村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履行补偿职责。
户籍尚未迁出本村的“外嫁女”,与所在村搬迁安置补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。